妊娠糖尿病
作者健教科时间2018-12-20 10:28:00

 

妊娠糖尿病

指在妊娠前糖代谢正常或有潜在糖耐量异常,在妊娠期间首次发现或发生的糖代谢异常。不包括妊娠前已患有糖尿病(PGDM)。其发病机制是在妊娠初期胎儿获取葡萄糖量增加,母体雌激素、孕激素分泌增加,导致胰岛素分泌增加,造成高胰岛素血症,在孕中后期,胎盘激素随孕周增加而分泌增多,具有拮抗胰岛素的作用,使母体外周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逐渐降低,而导致的糖代谢异常。

 

妊娠糖尿病的诊断

1. 糖筛查试验:正常人群妊24-28周进行,口服含50g葡萄糖的溶液300ml左右,5分钟内服完,一小时后抽血检测血糖水平:

血糖值<7.8mmol/L,属血糖正常;

血糖值在7.8~11.0mmol/L之间,需进行75gOGTT(葡萄糖耐量试验)检测;

血糖值>11.0mmol/L可确诊为妊娠糖尿病。

2. 葡萄糖耐量试验75gOGTTOGTT前禁食至少8小时,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溶液300ml,分别采孕妇服糖前及12小时的静脉血检测血糖水平:三项血糖值应分别低于5.110.08.5mmol/L。任何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GDM

 

减低血糖、增强体质、控制症状、减少并发症是治疗糖尿病的主要原则。

饮食治疗、运动治疗是2型糖尿病以及妊娠糖尿病最主要、最基础的治疗方法,可以使大部分患者血糖得到有效控制。通过饮食和运动治疗后,血糖仍不能达标时,建议药物治疗。

妊娠糖尿病血糖控制目标

GDM 2014年中国妇产科学会指南与2018年美国ADA指南均建议GDM血糖控制目标为:

空腹或者餐前30分钟≤5.3mmol/L

餐后1小时≤7.8mmol/L

餐后2小时≤6.7mmol/L

糖尿病是一种尚不能根治但可以良好控制的疾病。大部分妊娠糖尿病孕妇产后可恢复正常的糖代谢,但有研究表明,有GDM史的妇女日后患2型糖尿病的风险会大大增加。因此,患妊娠糖尿病的妇女分娩后血糖正常者应在 612 周行 75 g OGTT,重新评估糖耐量,产后 1 年需要再行 75 g OGTT 评价糖代谢状态,无高危因素者 23 OGTT 筛查一次。产后空腹血糖反复 ≥ 7 mmol/L,应视为糖尿病,按糖尿病进行相关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