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11-09-06 12:12:00

一、医院的教工作由中心继续医学教育领导组领导,科教科(机构)负责具体施,主要负责制定划等。

二、科教科负责中心划、政策指组织、学分、证书发放、目落情况等工作。从提供服入手,运用指定管理条例,信息交流,价等手段行宏观调控。

三、科教科组织业务科室,落实继行情况,要求各部目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本次教培的相关资到科教科行存档、案。

四、学分要求:中及以上专业术职务技人参加周期性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年度(111231)必须获I、Ⅱ学分25分,其中I学分5-10分,Ⅱ学分15-20分。I、Ⅱ学分不能互,不能跨年度算。

五、科教科组织业务科室,落实继目拭行情况,要求各部目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本次教培的相关资到科教科行存档、案。

六、12月底以科室为单位收取业务《学分登手册》,对每业务员进行年度核,统计得分,登存档。

七、要求业务员实事求是的填写《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手册》的内容,提供有效的I、Ⅱ学分明材料,科教科审查后盖章生效。凡弄虚作假,不能提供I、Ⅱ学分明材料的,本人填写学分与准不符合的,科教科不予字盖章,待本人修改符合准后再予盖章。发现严重弄虚作假的,科教科审查,将取消所得学分,人事处备案,在称晋升、聘任中取消当年格。

八、目收,原上可向学收取适量的用,完全用于目培,但不得以目的。用由业务科室提出算(材料讲课费、租用教师费实验费设备费等),科教科及中心主任批,通后方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