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4年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报名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4-01-20 10:51:00

关于下发2014年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报名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丽水城区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协会:
    根据《丽水市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新方案(试行)》(丽卫[2014]0003号)文件,2014年报名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2月20日,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报名。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在职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目前共设六个专业,包括:护理、药剂、中药药剂、临床检验、公共卫生检验、公共卫生医师,学员按自己申报的不同专业,每年须完成专业必修课1门,公共必修课1门,选修课2门,共4门课程。

三、报名方式
学员需登陆丽水护士学校网站卫生继续教育培训栏目的“初级卫技人员岗位培入口”或者直接搜索:丽水市初级继续教育平台(http://lsjjpt.haoyisheng.com/lsjjpt/home.html)报名,完成网上注册后根据页面提供的账户到银行缴纳报名费用,2月20日前银行缴款凭据需交到所在单位科教处(市直单位),经管理人员审核确认生效。
从2014年起个体医疗机构的初级卫技类人员也需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网上报名后各县个体医疗机构的学员到所在地卫生局确认,丽水城区的学员到丽水城区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协会确认(联系人:徐志林 2277213)。

四、培训考核
笔试和网络考试相结合,学员必须完成相应科目的学习,未达到规定的学时数者不能参加考试,具体如下:
(一)正常考试
(1)专业必修课:按规定完成网络课程学习后由丽水市卫生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参加每年的笔试(考试安排在4月份,具体时间以考试通知为准)。
(2)公共必修课:6月底前按规定完成网络课程学习后参加网上考试。
(3)选修课:6月底前按规定完成网络课程学习并提交课后设置的练习题即可。
(二)补考
学员按规定完成所学的课程,未合格科目可参加当年组织的补考(时间另行通知),经补考还不能通过者需重修当年所有课程。

五、收费:收费标准为200元/人.年。

六、联系方式:
丽水市中医院科教科 2156129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