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市本级科技项目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市本级2007-2012年立项的市本级科技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认真做好自评工作,每一个项目填写3份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连同电子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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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丽水市本级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丽水市本级科技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至下方链接下载)
附件1:
丽水市本级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和加强丽水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根据工作要求,由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组织对市本级2007-2012年立项的科技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评价科技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总结项目管理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科技项目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二、评价范围和期限
本次评价的范围是2007-2012年立项的科技项目。包括高新技术项目、信息化建设、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及现代生物技术和重点调研等项目。本次评价的经费范围为上述各个项目的总经费,包括自筹和科技资助款等。
本次绩效评价获取数据的截止时间为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市本级科技项目资金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执行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实际支出情况、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情况等。
四、评价方法
整个评价工作为五个月时间(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五、评价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如实填报《丽水市本级科技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一式3份,并于5月6日前报送科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