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丽水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4-07-07 09:34:00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丽水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县(市、区)科协、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2003]13号文件精神,今年将开展第十二届丽水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以学术论文为主,包括决策建议。

二、参评条件

参评论文、决策建议等(下称论文)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全文发表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含具有“内部报刊准印证”)的学术性刊物或书籍上的自然科学论文;或在《丽水科协网》参加交流的学术论文;或在市级学会以上团体编印的科技工作者建议文章。

2、作者(数人合写的第一作者,下同)是我市、县(市、区)科协所属的学会(协会、研究会,下同)会员,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市级医院、重点中学、高级职业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

3、尚未获得市级(含)以上优秀论文奖(学术奖、成果奖)的。

三、评选等级和数量

本次优秀论文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获奖数实行总量控制,本届奖级总数为:一等奖不超过15篇,二等奖不超过60篇,三等奖不超过200篇。

四、申报标准

1、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一等奖;

①设计严密、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方法资料可靠、数据处理精确、分析论证逻辑严密、结论明确、文字精练;

②在某一个学科领域的研究中有所发现、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或在科学技术上有较大革新、较重要发明;

③在推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有很大价值,对振兴丽水有很大作用,科技工作者建议应得到省领导或省级有关部门采纳的;

④论文应发表在国内外权威的学术刊物上,达到省内及以上先进水平。

2、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二等奖;

①、设计比较严密、论点明确、论据较充分、方法资料可靠、数据处理精确、分析论证逻辑较严密、结论明确、文字简练;

②、在某一个学科理论领域的研究中,对前人的学说或见解有较大的补充和完善,或在科学技术上有所创新、有所发明;

③、在推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有较大价值,对振兴丽水有明显作用,科技工作者建议应得到市领导或市有关部门采纳的;

④、论文应发表在全国性学术刊物或省级权威学术刊物上,达到省、市先进水平。

3、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三等奖:

①、设计尚严密、论点明确、主要论据无缺、方法资料可靠、数据处理无差错、分析论证合乎逻辑、结论较明确;

②、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在科学技术上有一定的先进性;

③、在推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对振兴丽水有一定作用。

五、评选程序

1、作者申报

要求参加评选的论文,由作者提出申请,数人合写的由第一作者提出申请。每人申报一等奖者只限报1篇,一二三等奖合计不得超过2篇,多报无效。

申报者首先要逐项填写好附表4《丽水市优秀论文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意后,向指定的学会(县级科协)申报。

申报者是市学会会员的向市学会申报,是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市级医院、重点中学、高级职业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向专业对口的学会申报,也可向所在地县级科协申报,县(市、区)所属学会向县(市、区)科协申报。

申报时,每篇论文需交《丽水市优秀论文申报表》一份,论文原文一份(存受理单位备查)和复印件一份(申报一等奖者五份,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附中文摘要)。

2、受理单位及受理、初评、上报

市直学会、县级科协为受理单位。受理单位必须成立论文评审组并确定专人负责,受理单位原则上只受理所属会员的论文,也可受理辖区内专业对口的非会员科技人 员的论文。凡不具备参选资格的,一律不予受理;凡《丽水市优秀论文申报表》没有逐项填写,填写的内容与原文不符,未经申报者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同意的,要求 申报者填全、填正确、办全手续后再予受理。

受理完毕,论文评审组召开评选会议,对受理的论文进行初评。根据评选标准、作者申报等级,评选推荐出一、二、三等奖优秀论文并填写《初评入选论文汇总登记表》。

论文评审组初评完毕后,Word打印好有关表格、整理好评选材料,按要求统一报市科协。

3、各受理单位上报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如下:

①、《初评入选论文汇总登记表》(见附表3)一份;

各申报者的《丽水市优秀论文申报表》一份,入选论文全套复印件材料一份(外文发表的附中文摘要,复印需有封面和目录等,申报一等奖者五份);

上述及论文全文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稿。

4、市评委会审核评选

市科协对各论文评审组上报的评审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参选论文是否符合参选条件、申报内容与原文是否相符、申报和初评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规定格式上报等。然后,组织学科评审组和市评委会,依次召开评选会议,评出各等级优秀论文。

各级评审组织,要按民主的程序进行工作,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评选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出席才有效。评选时,首先要对参选论文的先进性、创新 性、应用性诸方面进行认真评议,然后再进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的,要有超过全部评委半数的票数同意才能通过。采用打分法表决的,要从高分到低分 择优入选。

5、市政府审查

评选结束,将各等奖优秀论文汇总,报市政府审查。

七、论文公示、表彰、奖励

所有评奖通过论文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政府发文公布表彰和奖励。获奖全文将公布在《丽水科协网》网站,以便相互学习、交流和监督。

八、时间安排

第十二届丽水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从现在开始,参加评选活动的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县级科协评审组的初评工作必须在7月15日前完成。

九、注意事项

1、一篇论文只能向一个受理单位申报,多头申报取消参选资格。

2、各评审组成员,要坚持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坚持真理、亲贤爱才、公正无私。在评议本人及家属、子女的论文时,应回避。

3、各评审组织要十分珍惜、维护科技团体的学术权威,不仅对论文要作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还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不要凑数,宁缺勿滥。

4、各受理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向市评委推荐论文,否则不予受理。

5、文件及附表可从《丽水科协网》下载http://lskp.lishui.gov.cn,表格不得改变,采用Word打印,表格要单独分开不能合在一起。

联系电话:2156129。

文件及附件下载:/data/file/20140707/20140707093206_2812.doc

                                                                                             丽水市中医院科教科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