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作者人事科时间2015-08-05 11:05:00
   

(2015年第22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规定及《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卫技人员5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见附件1)请登陆以下网站(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shui.gov.cn);丽水市卫生门户网站(http://wsj.lishui.gov.cn/);

丽水人事考试网(www.lsrsks.gov.cn)。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9年8月13日至1997年8月13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6.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应在2015年8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当地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的同意。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4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现场报名(建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报名地址、联系电话及邮箱如下:

1.丽水市中心医院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心医院急诊楼8楼人事处(丽水市括苍路289号)

咨询电话:0578-2285060、2285061

丽水市中心医院报名电子邮箱:lszxyyrsc@163.com

2.丽水市人民医院报名地点:丽水市人民医院7号楼3楼人事处办公室(丽水市大众街15号)

联系电话:0578-2780031、2780154

丽水市人民医院报名电子邮箱:lsyyrsc@163.com

3.丽水市中医院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老门诊楼5楼人事科办公室(丽水市中山街800号)

联系电话:0578-2124095

丽水市中医院报名电子邮箱:lzyrsk@126.com

4.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报名地点: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内6楼人事科办公室(丽水市大洋路115号)

联系电话:0578-2152196

丽水市第二医院报名电子邮箱:14689408@qq.com

5.丽水市妇幼保健院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路7号(市妇保院1号楼5楼人事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2106900。

丽水市妇保院电子邮箱:2397766262@qq.com

6.丽水市水阁卫生院报名地点:丽水市南明山街道张村(丽水市水阁卫生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2696003

丽水水阁卫生院报名电子邮箱:lssgsq@126.com

采用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报考单位指定报名地点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并发送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择期通知考试。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相关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本次紧缺人员岗位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考生报考报考情况自主决定招聘岗位是否开考。

(三)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形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情况自主确定。

考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考试采用100分制,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为合格,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服务期限

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服务年限为8周年,其它卫生专业服务年限为5周年。

 

本次招聘工作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 《2015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

2.《2015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丽水市中心医院

丽水市人民医院

丽水市中医院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丽水市水阁卫生院

                         2015年8月5日

                   2015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

                   2015年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