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药房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制度
作者西药房时间2017-05-06 08:51:00
 

为更进一步加强西药房巾帼文明岗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管理外部监督机制,确保药房工作人员保持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将中心各项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广泛听取意见和要求,接受群众评议。

    二、接受评议的内容

1.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情况。

2.建设文明城市,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情况。

3.严肃处理行业不正之风以及违法违纪的情况。

4.常用药品价格是否坚持透明公开原则。

5.办事程序是否合法、公开,方便单位、群众了解监督。

6.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情况;四查十对等制度落实情况;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

8.工作人员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服务热情的情况,有无“生、冷、硬、推、拖”现象的存在。

9.药房服务窗口清洁优美,便民设施齐全,工作员人员仪表整洁大方。

10.由群众评议的其他内容。

三、评议的方式方法

1.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向患者发放调查问卷,对药房工作进行评议。

2.投诉箱评议。坚持群众评议工作经常化、长期化,设立投诉意见箱。群众可根据评议对象的表现,填写意见和建议投入意见箱,对药房工作人员实行评议。

3.其他评议方法。

四、评议工作要求

1.对群众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群众评议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对评议内容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将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向全体工作人员反馈。

3.各有关人员接到反馈意见和建议后,应立即进行整改,不能马上改的要拟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措施执行的督查工作。

4.严禁任何利用职权对评议中提出意见群众打击报复,违者药房负责人向院部事实汇报,并按院有关效能建设若干制度严肃处理。

5.限时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视反馈需要采取寄发函件、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在接到评议意见和建议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

6.对评议工作落实不到位和不认真按时反馈意见和建议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