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关于第一批药品采购生产企业报名的通知
作者药剂科时间2017-08-16 15:58:00
 

各生产企业:

根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一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要求,按照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委员会的安排,决定开展各生产企业的报名工作。请相关生产企业按照《工作方案》和《细则》要求,将材料现场递交到丽水市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7822日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三、其他事项: 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生产企业视同退出本次价格谈判。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

               2017816

 

 

附件2.企业资质证明材料(1)

附件2-4报名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