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底照相机招标公告
作者采购中心时间2017-09-08 15:10:00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对眼底照相机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数量1台。

一、设备要求:

1.主要功能

1.1眼底彩色照相采用数码相机方式(非CCD)采集,采用非球面镜。

1.2配置小瞳孔闪光彩色照相装置,免散瞳最小检查瞳孔3.3MM

1.3配置双圆点辅助对焦装置,红外对焦功能使医生得到最佳眼底图像。

1.4内外固视标使得到更加完整眼底图片

2.光学体主要技术规格:

2.1 视野范围:最大45度。

2.2彩色数码相机相素≥2400万像素。  

2.3自动曝光补偿,减少人为判断设备自动将图像调准最佳。

3.软件系统:

3.1软件全中文;配置DICOM3.0接口,可接医院HIS系统,PASC系统,实现医疗网络化支持局域网及互联网功能让多科室会诊或者远程会诊更加方便快捷。

3.2可对图像进行分析、拼接、处理,对图像亮度、对比度及色彩调节,对图像进行降噪、黑白反转、灰度拉伸。

3.3拼图功能:可对图像任意缩放、移动、黏贴、拼接,也可对图像色彩、亮度调整,使打印图像更清晰。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相关证明;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的装订:

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2.1 投标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产品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加盖公章)

2.4 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设备报价表(加盖公章)

2.6 产品彩页、配置、技术参数等资料(加盖公章)

2.7 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2.8同型号设备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时间:2017928 14:30

2. 递交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圆厅会议室

五、开标:

1. 开标时间:2017928 14:45

2. 开标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圆厅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人:丽水市中医院采购中心 邵晓云

2.   话:0578-215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