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关于第二批药品采购生产企业报名和报价的通知
作者药剂科时间2017-09-19 17:27:00
 

 

各药品生产企业:

据《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工作方案》和《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按共同体委员会的安排,定于2017925日进行现场报名和报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925日下午13:00-17:00

二、地点:丽水市药品采购办公室,丽水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大楼三楼教室(原丽水卫校内)。

三、准备材料:

1.报名材料请按《第二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的附件2要求提供。

2.报价单一式二份(见附件3),分别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上标明生产企业名称(与省平台生产企业名称一致)。

四、请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不接受被授权人以外的报名和报价。

五、请各相关生产企业按照《工作方案》和《第二批药品采购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报名和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报名和报价的药品生产企业视同退出本次价格谈判。

六、联系方式:0578-2285712

附件1: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第二批采购目录

附件2: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附件3:报价单

 

丽水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共同体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

 

 

 

附件1 第二批采购目录

附件2.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附件2-4报名表单

附件2-5关于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说明

附件3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