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心电图室业务发展需要,现就动态心电记录器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
1.货物名称:动态心电记录器。
2.数量:2只。
二、设备要求:
1.3导联,与DMS NET版兼容。
2.连续24小时及以上监测记录功能。
3.电子登记功能。
4.有线式传输、回放功能。
5.配备患者事件按钮。
6.配备指示灯报警功能。
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单位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报价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相关证明;报价的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报价文件的装订:
1.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报价文件须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3.1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设备报价表(加盖公章);
3.5产品彩页、配置、技术参数等资料(加盖公章);
3.6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3.7同型号设备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18年7月31日15:00前。
2.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圆厅会议室。
六、开标:
1.时间:2018年7月31日15:00。
2.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圆厅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丽水市中医院采购中心 邵晓云。
2.电 话:0578-2156123。
丽水市中医院
2018.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