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检验科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全自动血培养仪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货物名称:全自动血培养仪。
2.数量:1台。
3.预算金额:35万元。
二、设备要求:
1.仪器及相关试剂都已具备FDA和SFDA注册证书。
2.检测原理:运用采用荧光增强技术或比色技术检测技术,24小时连续监测。
3.能对血液、胸腹水、脑脊液等样本进行微生物(包括:各种细菌、真菌、酵母菌)培养检测。
4.可提供针对不同样本需求的需氧培养瓶、厌氧培养瓶、可吸附抗生素的需氧及厌氧培养瓶、针对儿科患者的培养瓶和针对分枝杆菌及真菌的培养瓶。
5.血培养瓶的设计能直接支持真空采血,最大程度避免针刺伤。
6.备样本容量不少于200个瓶位。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相关证明;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投标文件的装订:
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须胶装,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3.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产品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设备报价表(加盖公章);
3.6试剂报价表(加盖公章);
3.7产品彩页、配置、技术参数等资料(加盖公章);
3.8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3.9同型号设备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18年8月16日14:30-14:45。
2.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大会议室。
六、开标:
1.时间:2018年8月16日14:45。
2.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大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丽水市中医院采购中心 邵晓云。
2.电 话:0578-2156123。
丽水市中医院
20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