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科室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可视喉镜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
1.货物名称:可视喉镜。
2.采购数量:1套。
3.配置要求:医用内窥镜摄像独立大、小屏系统1套;操作镜2条。
4.预算金额:11万元。
二、技术参数要求:
1.用途:用于床旁吸痰和肺泡灌洗等临床治疗。
2.成像要求:采用电子成像技术。
3.插入部外径:≤5.2㎜。
4.工作通道内径:≥2.2㎜。
5.弯曲部弯角范围:向上弯曲≥160°/ 向下弯曲≥130°。
6.弯曲部弯角半径:≤2cm。
7.显示屏图像解析度:≥800*480。
8.景深:3-50㎜。
9.视场角:≥90°。
10.存储空间:≥16G。
三、商务要求:
1.质保:≥2年,终身维修。
2.维修:24小时提供解决方案或备用镜子。
3.培训:院内操作培训及2人/次外出专项短期技能培训。
4.资料:设备合格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6.安装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报价单位要求:
1. 报价单位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报价单位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 报价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相关证明;报价的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报价文件的装订:
1.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 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报价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3.1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医器械注册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产品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加盖公章);
3.4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产品报价单(加盖公章);
3.6产品彩页、配置、技术参数等资料(加盖公章);
3.7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3.8同型号设备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18年9月20日14:30-14:45。
2.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大会议室。
七、开标:
1.时间:2018年9月20日14:45。
2.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大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丽水市中医院采购中心 邵晓云。
2.电 话:0578-2156123。
丽水市中医院
2018.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