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的探视、陪护规定
作者时间2020-02-04 18:01:00

尊敬的住院患者及家属:

您好!

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患者的安全,医院将加强住院患者的探视、陪护管控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的探视、陪护按如下执行:

一、请您在住院期间不要离开病房。

二、关于探视: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在疫情尚未消除之前,医院谢绝探视、床边慰问。建议您的家属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对住院患者进行慰问。

三、关于陪护:由主管医师和护士长决定住院患者是否需要陪护,如需陪护,原则上仅限1名相对固定人员陪护;陪护人员须到护士站登记个人信息并参加防护培训后领取陪护证,凭陪护证进入住院大楼。

陪护人员需注意: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来院陪伴患者:口温≥37.5℃,两周内到过湖北地区或其它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

2.未规范佩戴口罩将被谢绝进入医院区域。

3.陪护期间需配合医院进行体温筛查,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胸闷、呼吸困难等感染可疑症状应立即主动汇报医护人员。

4.陪护期间需做好手卫生,使用流动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进行手消毒;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挡、包裹,没有纸巾时注意用手肘部遮挡,不随地吐痰。使用过的纸巾、口罩扔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里。

5.陪护期间需做好病房开窗通风;不共用毛巾、餐具。

6.陪护期间不窜门、不扎堆聊天,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四、请您留下家属的2个畅通的联系方式,便于我们联系您的家人。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丽水市中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组

2020.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