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丽水市中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医告知书
作者医务处时间2020-04-25 20:09:00

尊敬的市民朋友: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仍处于重要时期,为防范院内交叉感染发生,确保疫情期间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开展,并结合医院实际,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门诊病友及陪护人员


一、实行预约诊疗

1.医院对除急诊、发热门诊以外的所有门诊(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全面实行预约制、分时段就诊、实名就诊。

2.市民可提前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实名预约:

手机预约:浙里办APP、支付宝;

丽水市中医院微信公众服务平台 (可扫下图二维码)

网络预约:浙江在线;

电话预约:0578-2121628、114 、12580 、96365;

院内预约:医生诊间、院内自助机;

3.请您根据预约成功短信提醒,在就诊当天提早15分钟来院。


二、规范就医秩序

1.请您和陪护人员进入医院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实时“丽水健康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或身份证)。

2.无“健康码”的患者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筛查。

3.红码或黄码患者,配合工作人员到相应诊室就诊。


三、做好个人防护

1.请您和陪同人员前来就诊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做好咳嗽礼仪。

2.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来院就诊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先行佩戴好口罩;在院区内做好手卫生、不扎堆、不闲逛,尽量减少在院停留时间。

3.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根据标识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住院病友及陪护人员


一、所有患者在住院前必须完成新冠肺炎病毒核酸、血清抗体等检查。


二、住院大楼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严格执行患者陪护和探视管控。

1.由医护人员决定患者是否需陪护,陪护限一人,谢绝发热家属陪伴。

2.暂停一切病房探视活动,提倡家属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慰问病患。

3.禁止住院病人无故离开病房(诊疗需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