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丽水市中医院就其护士工作服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护士工作服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无须报名,以提交投标文件为准;
2.招标参数要求在招标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获取;
3.招标公告发布网址:丽水市中医院院网(www.lsszyy.com.cn)。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胶装(黏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意拆换的方式装订;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贴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产品、产品标准配件、备品备件、包装、工时、运输、装卸、税金、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5.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5.1 报价文件
5.1.1 报价单(格式参照附件三)最终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税金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5.1.2 供应商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承诺。
5.2. 商务技术(资信)文件:
5.2.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2.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2.3.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2.4.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5.2.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
5.2.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5.2.7主要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
5.2.8交货期;夏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货,后期冬装根据医院要求及时到货。
5.2.9售后服务及承诺。
5.3样品要求
5.3.1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清单类别内容准备投标样品(夏装上衣、冬装上衣各一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样品的用料需与采购人的要求一致。
5.3.2要求每件样品挂有用料成分说明、执行标准。
5.3.3请在样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
5.3.4样品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
6.以上投标文件内容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6月8日14:30前将投标文件及样衣密封送(寄)到丽水市中医院(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采购中心,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6月8日14:30在丽水市中医院(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行政楼五楼圆厅会议室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
十、合作期限:试用期三个月,如使用良好,继续合作三年。合同期间,供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名称或随意改变产品授权,确需更改的需提前一个月向采购方提出申请,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
2.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3.未按要求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4.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十二、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按实际采购到货*单价结算,验收合格且正常使用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100%货款。
十三、其他说明:
我院根据招标设备特点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投标者的报价、资信、供货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电话通知),同时上网公布中标单位,未中标的投标方可直接上网查看(网址:https://www.lsszyy.com.cn/),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0578-2156123
2.联系地址: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四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附件1、2:护士工作服材质、工艺要求及数量
附件3: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