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等离子空气净化消毒机设备招标,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医院制等离子空气净化消毒机设备招标。
2、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设备 |
配置要求 |
数量预估 |
单价最高限价/台 |
1 |
等离子空气净化消毒机(壁挂) |
详见配置要求 |
39台 (以实际数量为准) |
2600元 |
二、配置要求:
用途:设备用于对室内的空气净化与消毒处理
一、技术指标
1、输入电压:AC 220V±22V, 50Hz±1Hz;工作温度:-10℃~40℃; 工作湿度:≤90%; 大气压力:86kPa~106kPa。人机共存,动态连续消毒,消毒时无味无辐射不腐蚀设备,对人及物品没有任何伤害。
2、使用寿命≥8年。
3、作用空间(m3):可适用 100m³体积及以下的场所
4、操控模式不少于三种:手动、自动、语音控制(含遥控操作、手机APP远程操作、语音人机互动)。
5、数码显示:设备上能通过指示灯和图文方式显示空气质量状态、运行状态、PM2.5、PM0.5、温度、湿度。
6、等离子体寿命:等离子体发生器和等离子体电极寿命≥40000小时,在使用中无损耗,降低了使用中的维护成本。(提供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
7、臭氧残留量<0.008mg/m³,符合《室内空气中臭氧卫生标准》(提供检测报告)。
8、消毒效果:设备持续工作1小时,可使100m3房间空气中的自然菌的消亡率≥91%、60min/20m³空气中的白色葡萄球菌杀灭率≥99.97%。符合卫生部《医院室内空气消毒技术规范》
。设备持续工作2小时,可使100m3房间空气中的自然菌的消亡率≥93%、120min/20m³空气中的白色葡萄球菌杀灭率≥99.99%(提供检测报告)。
9、净化性能要求:60分钟/100m³,对悬浮粒子0.5μm、5μm的净化级别达到空气洁净度7级,即原10000级,符合GB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提供检测报告)
10、循环风量:≥1000m3/h
11、等离子发生器的阻燃等级为:V-0级
二、功能指标
1、等离子体净化消毒可在人机共存的环境中使用,适用于医院Ⅱ、Ⅲ、IV类环境,如诊疗室、病房、办公室、普通手术室等。
2、超静音轴流风机与合理的风道设计相结合,整机噪声≤50dB(须提供有效期内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故障自动检测并报警:等离子故障报警、过滤网维护清洗报警、风机故障报警。
4、该机具有手动、自动、定时三种工作模式以及高、中、低风速档位供用户自由选择,附带临时消毒功能。
5、智能控制:具有9个及以上预设时段,每天可自动循环运行且掉电记忆,自动累计消毒时间。
★6、消毒记录:能通过APP或小程序导出相应设备的消毒记录。
7、产品需在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备案,并提供备案截图。
三、交货时间及质保期要求: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故障维修和软件升级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应答,12小时到达现场。
四、付款方式:
中标方按照实际采购且验收合格数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设备正常运行三个月后支付货款。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制造商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2、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无需报名,以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无需购买标书及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网址:丽水市中医院网站。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胶装(黏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意拆换的方式装订。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贴上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产品、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金,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5、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5.1设备配置功能介绍及参数响应情况.见附件1
5.2设备报价单及配件价格或配套耗材报价.见附件2。
5.3备件方案
5.4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5法人对业务员的授权书,注明业务员联系电话,附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5.6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无业绩。
5.7安装调试方案及时间。
5.8质保期及质保期满后承诺。
5.9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5.10以上报价资料内容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
2、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3、未按要求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九、其他说明:
1.★为实质性参数指标。
2.本项目由丽水市中医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业绩、项目报价、备件方案、配件价格或配套耗材报价、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服务承诺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电话通知),同时上网公布中标单位,未中标的投标方可直接上网查看(网址:https://www.lsszyy.com.cn/),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丽水市中医院采购中心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
备注:投标单位需派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5 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行政五楼圆厅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
十二、联系方式:
资料递交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0578-2156123
邮编:323000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4楼采购中心)
点击下载附件:空气净化消毒机招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