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医院医院院史广告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4万元
采购项目情况:
序号 |
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1 |
丽水市中医院医院院史广告制作项目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4 |
二、工期与质保期要求:
工期:完工20个自然日内。
质保期1年。接到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应答,12小时到达现场。
三、付款方式:
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额100%。
四、报名:
本项目需报名,报名电话:0578-2124007。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10:00。
联系人:张老师。
需要派人现场勘探对接。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注明“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贴上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制作材料、包装、运输、安装、税金,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4.1项目制作方案及设计效果图、施工安装工艺。
4.2项目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最终以单价为依据结算)。
4.3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4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价资料内容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
2.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3.未按要求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由丽水市中医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项目报价、设计方案、效果图、材料价格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电话通知),同时上网公布中标单位,未中标的投标方可直接上网查看(网址:https://www.lsszyy.com.cn/),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八、开标洽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8-2124007
资料递交联系人:季老师
联系电话:0578-2156123
邮编:323000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4楼采购中心)
附件:项目报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