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学整形”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
作者医保物价科时间2025-03-16 10:46:36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的服务品质,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需求,我院拟开展“医学整形”项目,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文件精神,该项目属于特需范畴,医院自主定价,不纳入医保报销。

现按规范程序于2025316日至2025326日进行价格公示,公示期满予以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点击下载查看: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