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医院深化招投标工作
作者佚名时间2007-08-31 00:00:00

    为贯彻执行中央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院采购中心于5月份对化验室生化试剂采购工作进行了公开招投标。

    在招投标过程中,院采购中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评标运行规则》及政府采购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化验室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对各厂家的标书进行了严格筛选并试用了部分试剂,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了价格相对优惠的商家,从原来的投标价下降到百分之二十个点。

 通过这次招标,有效地规范了医院采购流程,提高了资金使用率,同时也保护了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医院的勤政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齐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