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
作者院办时间2010-05-10 18:13:00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活动目标
    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活动目标。
    三、活动主题及开展科室
    活动主题: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
    活动科室:二病区(外科病区)。
    四、活动原则
    ㈠“示范工程”活动与“中医医院管理年”相结合。结合中医医院管理年和市卫生局提出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活动”,按照卫生部“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基础护理所占比重,开展科室的“示范工程”活动。
    ㈡护理部自查、行政督导和社会评价相结合。
医院护理部对临床护理服务薄弱环节进行自查,对照本方案和和卫生局有关要求认真加以落实。护理质量控制小组在科室实施活动组织自查。
    ㈢当前任务与长远建设相结合。
    在2010年“示范工程”活动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和完善适合本院护理实际情况的护理管理制度,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护理工作水平。
    五、重点内容
    护理部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落实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重点做好卫生厅提出的六大方面16项工作。
    六、实施步骤
    ㈠筹备启动阶段:2010年1~3月。
    根据浙江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医院和广大护士积极性,使其主动参加到活动中来。组织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和护理管理研讨会。邀请已开展护理优质服务示范医院的护理部主任进行经验交流,启迪思维、开拓思路、转变理念。
    ㈡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3月~11月。
    根据浙江省护理质控中心要求制订一系列与推进“示范工程”活动有关的护理制度、规章和质量检查标准,并组织自查。
    1.结合护士分级管理要求,完善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
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完善临床护理规章制度、临床护理服务规范。
    2.根据医学技术发展情况,对原有护理常规的框架结构进行调整,修订其中已不适合临床护理实际工作需要的内容,对护理评估、病情观察、健康教育、出院指导、康复锻炼、心理干预等方面予以更多关注。
    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和《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制订切合我院实际的基础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4.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各类病房陪客率标准,修订病人探望制度。修订“病人对护理工作满意度测评表”,增加基础护理服务的条目及权重。
    ㈢总结交流阶段(2010年12月)。
    患者和社会反映好,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能发挥示范作用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医院要确保后勤支持系统到位,调整现有工作流程,争取做到病房护士不出病房,把时间还给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