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医院委托采购中心对2012年的血透室耗材、低值耗材、骨科植入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资质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一本A件)
1、首页为目录清单;
2、供货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盖红章);
3、生产企业(经营公司)对所投标产品的授权书(盖红章);
5、供货企业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及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
7、供货企业法定代表人对销售人员的授权书;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植入物产品,有跟台人员的,需提供跟台人员的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证书及健康证明的复印件(同等条件下能提供免费跟台培训的公司优先考虑)(盖红章);
8、供货企业与销售人员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盖红章);
9、供货企业随货销售凭证样单(盖红章);
10、投标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盖红章);
11、产品有关图片资料及说明;
二、商务资料(按以下要求装订成B件)
1、根据我院的招标品种选择投标表格(详见附件1),根据表格内容填写(表格格式不得随意修改),否则责任由投标商自负;
2、所提供的投标表格均需同时提供(U盘)电子文档的形式和纸质形式;商务标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用非透明纸质档案袋密封装为B件,封条上须加盖印签。
3、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档保持一致,两者有差异时,以纸质文档为准。
4、所有的纸质资料须盖单位红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投标无效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
2、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或未按规定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3、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4、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投标;
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评标将遵循三公原则,由丽水市中医院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递交标书期限至:
3、合同其间,供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名称,或随意改变产品授权,确需更改的需提前向丽水市中医院采购中心提出申请,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78-2156123 ***********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中山街800号 采购中心
邮编:323000
邮件地址:2533048029@qq.com
丽水市中医院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