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胶囊剂药品及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局公告(2012)第25号、国食药监电[2012]18号、浙食药监传〔2012〕14号文件精神,将本院2012年4月30日前生产祛风活络胶囊(1品种1批次,批号20120129)送丽水市药品检验所检测铬含量,检测结果符合标准,检测报告书如下:
丽水市中医院
201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