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丽水市中医院院决定招聘护理专业人员,现将报名工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临床护理人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较高尚的职业道德水平,热爱护理工作。
2、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3、应届生:具有全日制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表现良好者。
历届生: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优先录用,待遇从优。
4、身高:在158cm及以上。
三、报名
1、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医院护理部(中山街800号)。
2、报名时限:2013年1月15—21日。(除双休日外,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时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⑴、应届毕业生:个人书面简历1份、学校推荐书原件1份(盖红章)及复印件、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奖励及其它相关能证明其专业能力与特长的材料。近期免冠彩照两张(2寸)。
⑵、有工作经历者:身份证、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通过医院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需接受医院组织的相关考试(笔试、技能操作考核),具体考试时间定在2月1日上午8:30-10:00,参加考试者须带身份证。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月1号下午1:30—5:00。
四、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丽水市中医医院办理录用手续。应届护士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者,按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自动离职处理。
六、联系电话:
人事科 0578-2124095
护理部 0578—2156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