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物资管理委员会召开2012年度四季度例会
作者采购中心 邵晓云时间2013-01-18 11:26:00
  

117院物资管理委员会2012年四季度例会在五楼会议室召开,院党委书记、院长刘忠达及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邹新花出席了会议,采购中心主任王霞萍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丽政办发[2012]108号》文件,各委员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采购中心主任王霞萍就2012年物资管理委员会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思路的在会议上作了汇报。

邹新花副院长听取汇报后对2013年的采购任务进行了布置,要求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实行优化管理,降低成本;转变观念,改进服务态度;逐步实现精确化、标准化、程序化、细致化。

刘忠达院长对采购中心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表示了肯定,同时提出了新的要求:等级评审后时代,要做好持续改进工作;逐步实行综合目标考核制;采购中心为临床服务,要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