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138人才第一、二层次及省151人才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教科时间2013-02-28 09:46:00

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138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及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养适应我市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根据《丽水市138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丽委办〔2011113号)、《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3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市138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及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凡在我市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新性理论成果,或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具有战略思维、善于管理、市场运作能力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丰富和完善学科理论,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在我市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取得较大成绩,在各自学术、技术领域中具有发展潜能的青年优秀人才,都可以申报市138、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推荐培养人选重点向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生态农业等领域从事科技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的人员倾斜。要重视企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注重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工作相衔接,把在企业和科研一线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上来。

推荐人选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选拔名额及奖励资助方式

2013年度全市共选拔138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60名、第一层次培养人员20名,推荐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20名。对入选市138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在五年培养期内给予专项奖励1万元,入选市138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或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在五年培养期内给予专项奖励2万元,用人单位要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入选的培养人员在培养期内,还可以申请相应的专项资助经费。

三、选拔程序

(一)各地人力社保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根据下达的推荐指标数(附件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本地区、本单位培养人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申报表格内容须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公示无问题的推荐人选,由各地、各部门(单位)人事部门征求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意见后,报市138人才工程实施办公室。

(二)138人才工程实施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科专业情况,分类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人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经省联席会议确定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由省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发文公布,颁发《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入选证书》。入选市138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颁发《丽水市138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入选证书》,并核拨专项奖励经费。经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申报市138第二层次培养人员未入选的,列入市138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由各地、各部门(单位)列入后备人才培养管理。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一)各地、各单位关于市138、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总体情况,选拔推荐过程,公示情况等;

(二)《2013年度丽水市138人才工程、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3,用A4纸打印);

(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4)或《丽水市138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附件5);

(四)佐证材料1册。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复印件,及登记表所列相关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根据登记表各项目按顺序排列,编制封面及目录,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要求不超过40页,单独装订成册。以上材料复印件均应由单位负责人签署“与原件相符”后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315日前报送科教科,除佐证材料外,应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到lsszyykjk@163.com。相关表格可以从http://rsj.lishui.gov.cn/下载。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市138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及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把条件,注重质量,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12013年度丽水市138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及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条件

2. 2013年度丽水市138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及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指标分配表

3. 2013年度丽水市138人才工程、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4.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5. 丽水市138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附件1

 

2013年度丽水市138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及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市138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学术技术水平得到市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县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县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11日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身体健康。

三、市138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条件

(一)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学术技术水平在市内外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经培养有望进入省151人才工程培养序列;

(二)入选市138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后,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或出版过具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的著作,取得了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1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2009年及以前入选省151第三层次培养人员;2.2011年及以前入选市138第二层次培养人员;3. 2012年及以前入选市拔尖人才、市科技新秀(绿谷新秀)等人才培养对象;4.国家、省人才工程入选人员,以及依托重中之重学科、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试点单位、院士工作站、市级重点创新团队等创新平台建设或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引才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专家评议,列入第一层次进行培养,不占指标,不重复享受专项奖励。

四、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1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已入选省151培养人员的除外):1.2011年及以前入选市138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2.2012年入选市138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员;3.2012年及以前入选市拔尖人才、市科技新秀(绿谷新秀)等人才培养对象;4.依托重中之重学科、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试点单位、院士工作站、市级重点创新团队等创新平台建设或市级以上重大项目、引才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附件:市138、省151选拔推荐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