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省总工会评为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单位
作者信息科时间2013-03-06 09:26:00
   

近日,根据省总工会《浙江省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考核办法(试行)》(浙总工办发[2010]37号)的文件要求,市总工会组织了对市直单位工会财务规范化工作的考核验收。

经过严格的评审考核,综合考量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优化,工作方法创新等因素,我市共58家单位被评为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单位,我院名列其中并被省总工会授予证书。

近年来,我院结合医改新形势的客观要求,不断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创新财务会计管理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