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被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为丽水市健康促进医院。本次评审是根据《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考核标准》(浙爱卫【2013】 17号)的要求,在各地申报推荐基础上,经专家严格考评而完成的。
我院一贯高度重视医院健康宣教工作,采取进基层宣讲、开设专家讲座、入院病人宣教等方式推进健康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医护人员进社区、乡镇开展居民健教知识宣讲活动,累计组织600余人次参加院内健康教育讲座,发放健康宣传资料5000余份。
今后,我院将一如既往地加大健康促进医院的建设力度,采取多样化的形式扎实开展医院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医院健教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