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根据《关于公布五养行业服务规范达标企业(单位)认定的通知》(丽养经促【2016】16号),我院被认定为丽水市药养行业服务管理规范达标单位,是11家入围单位之一。
此次评审是在丽水市政府的统筹安排下,由市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促进会组织开展的。经过丽水各县(市、区)初审推荐、专家考评、企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五养行业服务管理规范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共产生食养、药养、水养、文养、体养等领域的行业服务规范达标企业(单位)75家。我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服务管理规范建设,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筹备迎评工作,得到了评审组专家的充分肯定,并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了考评。
近年来,我院充分发挥中医养生保健特色优势,着力为我市“药养”品牌建设添加助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