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司法局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优秀人民监督员的通报》文件精神,包括我院倪京丽副院长在内的18名同志被评为2017年度丽水市优秀人民监督员。
过去的一年中,倪京丽副院长积极参与人民检察院案件评议和监督,认真参加业务学习和其他活动,敢于、善于监督,切实履行了人民监督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