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科室业务发展需要,现就检验类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报价须知:
1、本次采购共分七个标段,报价单位可分标段进行报价。
2、标段三(电解质分析仪)需对试剂进行报价。
二、设备名称、数量、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单位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报价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相关证明;报价的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四、报价文件的装订:
1.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报价单位同时报价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按标段顺序合并报价、编制、装订。
4.报价文件须装订成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4.1报价单位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产品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加盖公章);
4.4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5检验类设备报价单(格式见附件2);
电解质分析仪试剂报价单(格式见附件3)
4.6产品彩页、配置、技术参数等资料(加盖公章);
4.7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4.8同型号设备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18年8月9日14:30-14:45。
2.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大会议室。
六、开标:
1.时间:2018年8月9日14:45。
2.地点: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大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丽水市中医院采购中心 邵晓云
2.电 话:0578-2156123
丽水市中医院
20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