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原自助售货机服务项目合同到期,需重新寻求合作商,现对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意向且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
一、项目名称:丽水市中医院自助售货机合作项目。
二、项目需求:
三、合作资格及服务要求:
1、公司必须根据经营项目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医院有关规定,确保所售商品质量。
2、必须无条件接受上级监督部门对产品卫生安全、经营范围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3、承担所有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等销售相关费用,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想法律责任。
4、不得售卖香烟、易燃易爆品,不得安装游戏及赌博程序。
5、所售商品价格不得明显高于丽水市区内其他门店的售卖价。
6、售货机支付便捷,支持支付宝、微信等途径支付。
7、售货机外观、性能完好,与医院形象相符,机器表面无漆脱落、无生锈。
四、合作期限:2年。
五、结算方式:一年一结。
六、有合作意向的公司请递交以下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公司对业务员的授权书,注明业务员联系电话,附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图片资料。
4、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要求保持货源充足,专人定期维护,日间电话及时响应处理。
5、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一)。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并于2024年2月26日17:00前送达(邮寄)至丽水市中医院采购中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采购中心 熊主任
电话:0578-2156123
邮编:323000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丽水市中医院采购中心
附件:报价表